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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42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174/2017-01693

建议提案办理 

发文字号

国土资人议复字〔2017〕37号

发布机构

国土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17年07月12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428号建议的答复

辛琰、沈建军、杨绍清、杨庚宇、王润梅、常俊民、石文斌、马瑞燕、杨林花、吴清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山西省晋中市108廊带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予以土地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晋中市108廊带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作为深入推进山西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培育山西省中部地区经济增长极的重要途径。我部积极支持山西省经济转型发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充分考虑“十三五”时期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调整山西省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根据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 ~ 2020年)调整方案》,到2020年,山西省耕地保有量为5757万亩,较《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 ~ 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减少24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889万亩,较《纲要》减少199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109.8万公顷,较《纲要》增加11.5万公顷

  目前,山西省上报的关于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指标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我部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正在指导山西省抓紧推进省级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经向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关于你们提出的核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增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支持事项,已在晋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予以考虑安排。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晋中市耕地保有量为532万亩,较《晋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以下简称《晋中规划》)减少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57万亩,较《晋中规划》减少8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10.4万公顷,较《晋中规划》增加1.6万公顷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指导,积极支持推进完成晋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优化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布局,保障晋中市108廊带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合理用地空间。

  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010)66558052

                                 国土资源部

                               201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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