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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公告(第4号)

索引号

00001917400/2007-00533

资质资格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07年12月03日

公告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2006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公告(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公 告


 


2006年 第 9 号





 


2006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公告


(第4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经审查,决定授予下列单位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甲级资质单位(详细名单附后),现予公告。


请获证单位于2006年4月30日前到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办理领证事宜,领取评估资质证书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受理通知书,领取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原资质证书正副本。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2006年授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2. 第三批通过重新核定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单位资质名单


3. 第三批通过重新核定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4. 第三批通过重新核定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5. 第三批通过重新核定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6年授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xls

附件2:第三批通过重新核定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单位资质名单.xls

附件3:第三批通过重新核定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xls

附件4:第三批通过重新核定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xls

附件5:第三批通过重新核定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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