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为了做好2008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部直属单位,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土地学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负责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
推荐单位应按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及有关规定》和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推荐书,并对报奖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确定申报的推荐项目须在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网站上对项目进行公示。
二、推荐指标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推荐。
三、推荐材料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按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同时还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一)科技成果登记证明。推荐项目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登记成果请与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推荐书并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及相关材料;
(三)为实现国土资源科技奖励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申报采用网络与书面相结合方式。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内容须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推荐书和附件材料总页数不超过100页,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其中一份推荐书应加盖公章作为原件归档。申报项目的研究报告和图件、正式出版的专著随推荐材料报送一份。推荐书书面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应完全一致,并报数据库光盘一份。
申报系统将于2008年3月30日之后,在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网(网址:http://kjcg.mlr.gov.cn)上开通填报。保密项目申报请与组织单位联系。
(四)推荐单位应报送加盖公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二份;
(五)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和个人信件评价不得作为评价证明;
(六)报奖项目必须是已完成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一年以上的研究成果,未满一年或未经技术评价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推荐时间和报送地点
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推荐书和附件材料书面材料报送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电子文档的上传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100812
联系单位: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部信息中心)
联 系 人:王 芳 电 话:010-66558728
传 真:010-66558766
联系单位: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联 系 人:马 岩 电 话:010-66558411
附件:1.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及有关规定
2.推荐书
3.填写说明
4.推荐指标(略)
5.项目汇总表
二ΟΟ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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