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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取消后还需办理延续吗?

索引号

000019174/2017-00891

部长信箱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国土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17年11月09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取消后还需办理延续吗?

 网名: 唐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522 **************  邮箱地址: 2959* @*****
   电话: 186 ******  通讯地址: ************

  咨询:国务院下发通知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制度,我单位地质勘查资质将于18年2月到期,还需像以往一样办理延续事宜吗?

  回复:你好!感谢您对地勘行业管理工作的关注。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地质勘查资质审批。10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17年 第32号),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从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地质勘查资质新设、延续、变更、补证等申请和审批工作。(地质勘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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