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郝家梁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等106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和《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1号)的规定,经审查和公示,决定《郝家梁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等106个“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附件:《郝家梁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等106个“方案”
2015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