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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温泉之乡(城、都)评审结果公示

索引号

0000191743/2011-01252

地质环境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1年12月12日

公告

实施日期

2011年12月12日

废止日期

中国温泉之乡(城、都)评审结果公示


经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命名山东临沂等25个地区分别为中国温泉之乡(城)。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1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 勇


  电 话: 010-66558319   传真:010-66558316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拟命名中国温泉之乡、城评审结果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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