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已经2017年第25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12日
名称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9174/2017-00015 | 主题 |
群众信访 |
发文字号 |
国土资发〔2017〕162号 | 发布机构 |
国土资源部 |
生成日期 |
2017年12月12日 | 体裁 |
通知 |
实施日期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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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已经2017年第25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