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 维护邮箱 中国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国土资源管理)
返回首页 公开目录 公开规定 公开指南 公开报告 依申请公开
检索 高级检索

关于调整天然气加气站用地性质的建议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434904/2015-01155

建议提案办理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5年09月10日

实施日期

2015年09月10日

废止日期

关于调整天然气加气站用地性质的建议复文摘要

  根据现行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标准,以及加气站的商业、服务性质,其用地属于商服用地中的批发零售用地。工业用地主要是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根据加气站点用地性质,不宜纳入其中。另外,现行标准没有对“公福用地”进行定义。


  为支持燃气汽车发展,进一步健全其燃气供应网络,对于天然气储备库、输气设施等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应。

    【字号:      】  【打印】 【仅内容打印】 【关闭】  【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