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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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您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可行性研究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监理费采用分档定额计算法,我们在工作中遇到这样的问题:1、各方对标准的理解存在差异。《标准》中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小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分别是5万元、14万元、12万元。那么一个200万元的项目与500万元的前述三项费用一样,这未能体现劳动与收入成正比例的关系。且这与工程勘测费、工程复核费、决算编制与审计费、业主管理费等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用也形成反差。2、《标准》中是否隐含了0万元对应0元收费,小于500万元的项目也可采用内插法计算,这可以体现劳动与收入成正比例的关系。3、请解释一下其他费用各项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与要求。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第五条规定“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于200万元的项目在预算编制阶段(建设单位未就此在项费用进行竞争性谈判或招标或签订合同)怎样确定可行性研究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监理费呢? 谢谢!
回复:你好!您提出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有关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标准》中规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费采用分档定额计算法编制预算,初衷是为鼓励各地在项目选址上尽可能集中连片,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当然,实践中各地情况不尽相同,特别是一些地方受条件所限规模安排项目难度较大。实际工作中,当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费的计费基数低于500万元时,原则上可采用区间内插法进行计算。 二、《标准》中规定,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拆迁补偿费、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费,上述费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参见《标准》P222~224中的有关说明。 三、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按照《标准》的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和工程监理费预算。(财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