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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批准湖北恩施腾龙洞大峡谷等22处国家地质公园资格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91743/2014-00586

地质环境 

发文字号

国土资厅函〔2014〕24号

发布机构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14年01月09日

通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批准湖北恩施腾龙洞大峡谷等22处国家地质公园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地质遗迹资源,经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批准湖北恩施腾龙洞大峡谷等22处国家地质公园资格。

获得资格的地质公园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2年内按照《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土资发〔2010〕89号),完成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发布;3年内按照《国家地质公园验收标准》(国土资厅发〔2010〕40号),完成地质公园的建设,并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正式命名。逾期不能完成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和建设的单位,将取消其国家地质公园资格。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公园的规范管理,指导地方政府和地质公园按期完成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的各项工作,为促进地质遗迹资源保护、普及地学文化知识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第七批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名单


2014年1月9日


  附件


第七批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名单

(22处)


  湖北恩施腾龙洞大峡谷地质公园

广西都安地下河地质公园

湖南通道万佛山地质公园

湖北长阳清江地质公园

山东昌乐火山地质公园

辽宁锦州古生物化石和花岗岩地质公园

内蒙古清水河老牛湾地质公园

湖南安化雪峰湖地质公园

山西榆社古生物化石地质公园

安徽灵璧磬云山地质公园

吉林四平地质公园

福建清流温泉地质公园

福建三明郊野地质公园

广西罗城地质公园

江西石城地质公园

甘肃宕昌官鹅沟地质公园

内蒙古四子王地质公园

安徽繁昌马仁山地质公园

甘肃临潭冶力关地质公园

江苏连云港花果山地质公园

黑龙江山口地质公园

辽宁葫芦岛龙潭大峡谷地质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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