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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表彰万村培训行动先进

索引号

00001917400/2007-00457

人事教育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07年04月17日

其他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四部委表彰万村培训行动先进

 




















 

四部委表彰万村培训行动先进



  


111个单位获先进集体称号,153人获先进个人称号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教育部作出《关于表彰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根据《决定》,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等111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集体”称号;尤凤春等153人被授予“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个人”称号(名单)。


表彰决定是在18个省(区、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领导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经全国领导小组审议后评出的。


《决定》称,表彰的目的是鼓励在“万村培训行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级管理部门、管理工作者和广大干部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决定》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工作,在今后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民众防灾减灾水平等关注民生、关注基层的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各地要以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把培训活动延续下去,力争用2~3年的时间把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基层管理人员和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记者 赵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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